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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上午,我校在第二综合实验楼进行了建筑竣工验收会。会议由基础设施部主持,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监督站派专人到现场指导和监督。校长陈文华,党委,宣传部部长杜兰霄,学校基础设施领导小组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校领导,建筑总承包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有关领导和调查单位的专家,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每个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将参与建筑物的验收。
施工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负责人报告了施工过程中建筑物的整体施工和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监督。检查组现场检查并询问了施工质量,图纸和材料。在逐项检查后,一致同意系统在施工过程中实施,管理标准化,质量可靠,监督到位。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完成施工。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项目均在下沙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监督下完成。经验专家齐聚一堂,讨论项目符合完工标准,质量合格。
在施工过程中,该建筑被杭州市建委评为“安全施工现场”;杭州市建筑业协会被授予“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场”。 2015年,在省重点项目绩效竞赛活动中,建设总承包商杭州天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基础设施办公室负责人洪琦,被评为优秀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教育部和省工会联合会教育联盟。审计单位将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全程审核,确保项目投资,项目变更和资金使用按照规定和规范执行,取得良好效果。
建筑物竣工后,该建筑总建筑面积为50,100平方米。它由一幢19层的主楼和两幢五层的裙楼组成。建筑的主要功能:内置综合实验平台,研究室,教授工作室,科研展厅,报告厅,地下停车库等,根据使用要求,设计充分考虑承重,层高和生物学,化学等。污染实验室的需求得到了相应的处理,为投入使用和促进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随着建筑的竣工和使用,我校科研和实验楼的状况得到有效缓解,为研究和实验的快速发展和水平的提高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
陈文华终于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检查验收提出的问题,要始终做好整改,按时完成,保证质量;第二,做好售后服务保障,尽快了解设施和设备的性能。做适当的培训。三是抓好工程材料的收集和转移,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便于后续使用。